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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案履約期間內並依後續增購核實給予履約期限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以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並增加5,0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水災土石流防災辦公室暨水利局開標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民治市政中心)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樓)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2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書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餘詳投標須知第33點。
附加說明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案履約期間內並依後續增購核實給予履約期限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以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並增加5,0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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