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t106001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及周邊廠站改善及美化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決標日:106/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黃宏毓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代碼 3.95.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曉菁
聯絡電話 (06)2986672
機關代碼 3.95.25
單位名稱 污水養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陳曉菁
聯絡電話 (06)2986672
傳真號碼 (06)7677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4u@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機關指定位置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24 10:00
開標地點 水災土石流防災辦公室暨水利局開標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民治市政中心)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完成…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養護工程科),電話: (06)2986672*7677,傳真: (06)2997028,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15號。(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 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4)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曉菁
聯絡電話
(06)2986672
機關代碼
3.95.25
單位名稱
污水養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陳曉菁
聯絡電話
(06)2986672
傳真號碼
(06)7677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4u@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機關指定位置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24 10:00
開標地點
水災土石流防災辦公室暨水利局開標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民治市政中心)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完成…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養護工程科),電話: (06)2986672*7677,傳真: (06)2997028,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15號。(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 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4)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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