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6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7樓勞工局會議室(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另訂)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履行,餘詳契約稿本第7條。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具本案履約能力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公司行號,均可參加本案投標。
(二)檢附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行號檢附)。經法院登記之證明文件(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檢附)。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7.標單正本。
8.單價分析表正本。
9.切結書1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新臺幣50元整。(機關實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91111-8531,傳真:06-29329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 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6) 廠商應於116年1月1日(若決標日已超過116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至116 年12 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繳交116年度工作成果報告及驗收相關文件,應於117年1月5日以前送交機關驗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2T01:37:5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具本案履約能力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公司行號,均可參加本案投標。
(二)檢附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行號檢附)。經法院登記之證明文件(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檢附)。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7.標單正本。
8.單價分析表正本。
9.切結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