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enpo2014@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勞工局(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另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稿本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廠商具本案履約能力且無不良紀錄。
(二)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檢附)。經法院登記之證明文件(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檢附)。立案證書(人民團體檢附) 。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5.服務建議書 (1式 8份) 。
6.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7.標單正本。
8.單價分析表正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新臺幣50元整。(機關實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91111-8571,傳真:06-2997623,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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