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LAB026 已決標公告

南門勞工育樂中心新購總機系統及住宿部內線電話線路更新等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決標日:111/05/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豪維電資通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9,220
原始預算
$ 330,000
底價金額
$ 330,000
決標折數
75.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代碼 3.95.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2150174#211
機關代碼 3.95.24
單位名稱 南門勞工中心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2150174#211
傳真號碼 (06)2150177
電子郵件信箱 if1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3 17:30
開標時間 111/05/24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9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代收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30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隔日起4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服務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為JA02010或財政部營業稅籍行業分類名稱及代號為9523視聽電子產品及家用電器修理業)或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行業。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7.單價分析表正本。 8.標單。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0.現場勘查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150174-211,傳真:06-2150177,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2150174#211
機關代碼
3.95.24
單位名稱
南門勞工中心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2150174#211
傳真號碼
(06)2150177
電子郵件信箱
if1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3 17:30
開標時間
111/05/24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9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代收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30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隔日起4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服務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為JA02010或財政部營業稅籍行業分類名稱及代號為9523視聽電子產品及家用電器修理業)或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行業。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7.單價分析表正本。 8.標單。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0.現場勘查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150174-211,傳真:06-2150177,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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