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f13@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勞工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新臺幣50元整。(機關實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2)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150174-211,傳真:06-2150177,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3)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