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李孟珊 |
| 聯絡電話 | (06)2150806 |
| 列印時間 | 115/02/04 14:29 |
| 電子郵件信箱 | mengshan@mail.tainan.gov.tw |
| 開標時間 | 108/08/14 14: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秘書室 |
| (1)基本資格 | 具本案履約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 |
| [其他] |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150806,傳真:06-215080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6)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銀新營分行028045094234帳號內之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代收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根據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歷年「其他」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