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bb_17@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向得標廠商增購租賃項目為桌上型電腦含顯示器(組)及筆記型電腦1台,本案後續擴充部分以換文方式免議價辦理,每月每台以決標金額辦理。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期間上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增購租賃金額為新台幣98萬2,800元,增購租賃數量為每年35組桌上型電腦含顯示器及筆記型電腦1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7樓(勞工局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或專人送達勞工 局職訓就服中心(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5.企劃書。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7.標單。
8.單價分析表。
9.切結書1。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押標金額度]:無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電話:06-2991111-6318,傳真:06-63330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得標廠商,桌上型電腦與螢幕(組)35組,筆記型電腦1台,詳需求說明書。 〈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本案評審小組為5人,評審小組名單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於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站。 〈9〉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