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ovo041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具本案實際施作能力之廠商
應附⽂件:
1.廠商登記或設⽴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使⽤,不再作為證明⽂件)
(2)經法院登記之證明⽂件影本(財團法⼈、社團法⼈檢附)。
(3)⽴案證書影本(⼈⺠團體檢附)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憑據光碟或電⼦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領標者-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提出)。
5.企劃書1式10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使代理權時提出)。
7.單價分析表正本。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公開取得⽂件領取⽅式及處所
:公告⽇起⾄截⽌投標期限⽌ 1.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 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 印,廠商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3.投標⽂件所附之標封需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準備。 [公開取得⽂件售價及付款⽅式]:電⼦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治市政中⼼世紀⼤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期另訂。) [押標⾦額度]:無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件。 〈2〉檢舉受理單位:⾏政院公共⼯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 地址:臺南市永華路⼆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局職訓就服中⼼,電話:06-6330820,傳真:06-63330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治路36號。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因颱⾵等災變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辦公⽇之同⼀領標及投標截⽌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併順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因颱⾵等災變停⽌辦公者,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 〈5〉⼯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7〉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