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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民治市政中心)
履約期限
決標之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詳如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新臺幣50元整。(機關實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2)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電話:06-2991111-6815,傳真:06-63330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3)本案開標時間113年2月23日10時00分,評選時間另訂。(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5)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6)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7)本案預計招標5班,每班以26-30人為原則。(8)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