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BC111024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辦理職業訓練成果展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知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
原始預算
$ 252,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機關代碼 3.95.2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6330820#302
機關代碼 3.95.24.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6330820#302
傳真號碼 (06)6333022
電子郵件信箱 ting1979@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25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6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1年11月18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本案實際施作能力之廠商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企劃書1式10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7.單價分析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 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押標金額度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一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電話:06-6330820-302,傳真:06-63330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案開標時間111年5月26日10時00分,評審時間另訂。 〈5〉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6〉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7〉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8〉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4.2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6330820#302
機關代碼
3.95.24.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6330820#302
傳真號碼
(06)6333022
電子郵件信箱
ting1979@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252,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6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會議室(資格審查,評審日期另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1年11月18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本案實際施作能力之廠商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企劃書1式10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7.單價分析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 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50元整。(機關實收)
押標金額度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地址: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一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信箱: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電話:06-6330820-302,傳真:06-63330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4〉本案開標時間111年5月26日10時00分,評審時間另訂。 〈5〉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6〉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7〉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 〈8〉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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