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30014 已決標公告

114年臺南市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案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決標日:113/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00,000
原始預算
$ 5,300,000
底價金額
$ 5,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代碼 3.9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婉婷
聯絡電話 (06)2991111#1320
機關代碼 3.95.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8樓
聯絡人 江婉婷
聯絡電話 (06)2991111#1320
傳真號碼 (06)2983089
電子郵件信箱 u8423314@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0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1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1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履約時間較長,為確保廠商能確實履行系統軟硬體維護,故需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秘書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本案不及於114年1月1日前完成契約簽訂,則履約期間則由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I3類(資訊服務業)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且非為政法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2.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二、[其他]: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婉婷
聯絡電話
(06)2991111#1320
機關代碼
3.95.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8樓
聯絡人
江婉婷
聯絡電話
(06)2991111#1320
傳真號碼
(06)2983089
電子郵件信箱
u8423314@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0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1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1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履約時間較長,為確保廠商能確實履行系統軟硬體維護,故需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秘書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本案不及於114年1月1日前完成契約簽訂,則履約期間則由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I3類(資訊服務業)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且非為政法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2.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二、[其他]: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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