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
| 機關代碼 | 3.95.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宗教禮俗科 李俊杰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7717 |
| raw_text_length | 2346 |
| 機關代碼 | 3.95.2 |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8樓 |
| 聯絡人 | 宗教禮俗科 李俊杰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7717 |
| 傳真號碼 | (06)29541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x733316@mail.tainan.gov.tw |
| 標案案號 | 31130009 |
| 標案名稱 | 「臺南市113年宗教團體興辦社會公益事務績優表揚大會及餐敘活動」勞務採購案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40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9/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0/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0/08 09: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地下1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秘書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8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原則上辦理日期訂於113年11月28日上午10時辦理表揚,表揚結束後餐敘,若時間或日期因故須提前或延後,由機關隨時以電話告知,廠商應予配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2.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二、開標程序: 審查證件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評選(審)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