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004 已決標公告

112年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採購

臺南市市場處 決標日:112/06/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源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4,000
原始預算
$ 500,000
底價金額
$ 48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博元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5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施博元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5
傳真號碼 (06)2792238
電子郵件信箱 yuan1111@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113年臺南市各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詳如採購契約)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新台幣5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3 09: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市場處開標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合約期間為簽約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基本資格:檢附證明文件:內政部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認可證,如專業檢查人員受僱於公司時,該公司需提供該人員勞保投保資料佐證。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符合建築法第77條,得受託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之技術團體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 符合建築法第77條,得受託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並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執業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a.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 ■b.其他證明文件: (a)消防專業檢修機構: 須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b)非消防專業檢修機構:1.須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消防暫代人員證書。2.複訓結業証書或取得累計積分達160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修正部分: 一、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及廠商資格係屬重大變更。 二、本府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三、外標封。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博元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5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施博元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5
傳真號碼
(06)2792238
電子郵件信箱
yuan1111@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113年臺南市各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詳如採購契約)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新台幣5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3 09: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市場處開標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合約期間為簽約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基本資格:檢附證明文件:內政部認可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認可證,如專業檢查人員受僱於公司時,該公司需提供該人員勞保投保資料佐證。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符合建築法第77條,得受託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之技術團體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 符合建築法第77條,得受託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並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執業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a.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 ■b.其他證明文件: (a)消防專業檢修機構: 須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b)非消防專業檢修機構:1.須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消防暫代人員證書。2.複訓結業証書或取得累計積分達160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修正部分: 一、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及廠商資格係屬重大變更。 二、本府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三、外標封。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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