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08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含市場處辦公室)消防檢修申報及設備維修開口契約

臺南市市場處 決標日:111/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5,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3,000,000
決標折數
9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瑛珊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9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經營二科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胡瑛珊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9
傳真號碼 (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 hys51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如111年履約過程情況良好,機關得洽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延長合約一年,並依規定於本案範圍內重新議定申報市場、維修項目及契約價金。擬保留擴充金額:300萬元。 (2)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3 09:00
開標時間 111/05/03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1月30日(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次更正部分: 檢附估價單、預算書、勞務採購契約、工作說明書、工作需求表內將「111年5月31日(申報期限)、111年6月30日(維修期限)」變更為「111年6月30日(申報期限)、111年7月31日(維修期限)」。 (1)基本資格: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行號且所營事業營業項目須為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核通過之專業檢查人受僱於公司時,需檢附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及受訓結業証書。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及受訓結業証書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含總表及詳細表)正本(請核章)。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此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含市場處辦公室)消防檢修申報及設備維修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1/05/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瑛珊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9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經營二科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胡瑛珊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9
傳真號碼
(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
hys51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如111年履約過程情況良好,機關得洽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延長合約一年,並依規定於本案範圍內重新議定申報市場、維修項目及契約價金。擬保留擴充金額:300萬元。 (2)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3 09:00
開標時間
111/05/03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1月30日(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次更正部分: 檢附估價單、預算書、勞務採購契約、工作說明書、工作需求表內將「111年5月31日(申報期限)、111年6月30日(維修期限)」變更為「111年6月30日(申報期限)、111年7月31日(維修期限)」。 (1)基本資格: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行號且所營事業營業項目須為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核通過之專業檢查人受僱於公司時,需檢附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及受訓結業証書。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及受訓結業証書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含總表及詳細表)正本(請核章)。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此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含市場處辦公室)消防檢修申報及設備維修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1/05/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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