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019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第一小康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

臺南市市場處 決標日:109/10/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10,000
原始預算
$ 4,188,218
底價金額
$ 4,1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秉茂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6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鄭秉茂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6
傳真號碼 (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 xiyu31@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的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 經濟部
補助金額 3,99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9/10/13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濟部登記合格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且非停權中廠商。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5.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6.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7.總表、詳細價目表 8.單價分析表正本。 9.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3.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依序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秉茂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6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工程科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鄭秉茂
聯絡電話
(06)2796269#236
傳真號碼
(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
xiyu31@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的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 經濟部
補助金額
3,99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9/10/13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濟部登記合格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且非停權中廠商。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5.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6.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7.總表、詳細價目表 8.單價分析表正本。 9.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3.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依序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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