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37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暨攤販集中場病媒防治勞務委託案(開口契約)

臺南市市場處 決標日:108/1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暟盈消毒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1,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340,000
決標折數
70.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郭峻宇
聯絡電話 (06)2796269#217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郭峻宇
聯絡電話 (06)2796269#217
傳真號碼 (06)2792238
電子郵件信箱 kuokuo12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6 09:00
開標時間 108/11/26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44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 年1 月1日至109 年12 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J101020病媒防治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正本 ■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郭峻宇
聯絡電話
(06)2796269#217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郭峻宇
聯絡電話
(06)2796269#217
傳真號碼
(06)2792238
電子郵件信箱
kuokuo12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6 09:00
開標時間
108/11/26 10:00
開標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44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 年1 月1日至109 年12 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J101020病媒防治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正本 ■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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