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27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節能設備汰換採購

臺南市市場處 決標日:107/09/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輔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5,858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40,000
決標折數
78.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仲輝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8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黃仲輝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8
傳真號碼 (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 dawfa200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且後續擴充價金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以原契約價金之各項單價及條件辦理續約。(新增工作項目需議價)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補助金額 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7 09:00
開標時間 107/09/27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巿巿場處開標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45日曆天內送達指定場所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具E601010電器承裝業及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資格。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10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030。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ncg.gov.tw及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廉政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4)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5)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95.1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仲輝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8
機關代碼
3.95.17.1
單位名稱
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
黃仲輝
聯絡電話
(06)2796269#228
傳真號碼
(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
dawfa200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且後續擴充價金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以原契約價金之各項單價及條件辦理續約。(新增工作項目需議價)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1 經濟部能源局
補助金額
6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7 09:00
開標時間
107/09/27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巿巿場處開標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45日曆天內送達指定場所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具E601010電器承裝業及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之資格。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10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030。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ncg.gov.tw及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廉政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4)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5)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市場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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