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LY1110314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111年度無人機空拍輔助地政業務(開口契約)勞務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決標日:111/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振東國土測繪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83,000
原始預算
$ 5,430,000
底價金額
$ 4,926,000
決標折數
62.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95.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2991111#1474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測量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2991111#1474
傳真號碼 (06)2983154
電子郵件信箱 ming1238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4: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完成履約及交付成果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399臺南成功路郵局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提出需求次日起40日內繳交成果(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廠商需為測繪業(營業項目代碼EZ08011)。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填)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情形:  1.依民用航空法規定完成無人機註冊證明。  2.具有效無人機專業高級操作證G1及G3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其情形:5年內曾承攬完成無人機空拍標案文件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情形:具有測量技師執照。 (3)其他: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詳參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及三十三之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 (1)機關書面提出需求次日起40日內繳交成果。 (2)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9日或採購金額用罄為止。 (詳採購契約第七條) 二、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2991111#1474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測量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2991111#1474
傳真號碼
(06)2983154
電子郵件信箱
ming1238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4: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完成履約及交付成果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399臺南成功路郵局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提出需求次日起40日內繳交成果(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廠商需為測繪業(營業項目代碼EZ08011)。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填)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情形:  1.依民用航空法規定完成無人機註冊證明。  2.具有效無人機專業高級操作證G1及G3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其情形:5年內曾承攬完成無人機空拍標案文件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情形:具有測量技師執照。 (3)其他: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詳參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及三十三之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 (1)機關書面提出需求次日起40日內繳交成果。 (2)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9日或採購金額用罄為止。 (詳採購契約第七條) 二、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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