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LY1101008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善化區興華市地重劃區市地重劃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決標日:110/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平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90,000
原始預算
$ 3,910,000
底價金額
$ 3,8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95.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小姐
聯絡電話 (06)2991111#1539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市地重劃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顏小姐
聯絡電話 (06)2991111#1539
傳真號碼 (06)2982786
電子郵件信箱 mifee@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7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8 10: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B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情形: (1)團隊成員中之地政、測量專業人員,應符合「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部分業務作業要點」規定,並檢附證明文件。 (2)測量技師及不動產估價師執業執照與證書影本。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0份 ■分包廠商同意書。(如有分包廠商,應檢附)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市地重劃成果報告書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准備查後無其他待解決事項之60日止。 ■其他:履約各工作事項,經機關通知函文載明期限者,以該期限為準,若無載明期限者,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之第60日曆天內提送履約各工作事項成果至機關。若提送成果需修正,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之第15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後成果至機關。上開各通知日係指機關發文日期起算,而廠商提送成果以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收文章日期為止計算。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規定) 二、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小姐
聯絡電話
(06)2991111#1539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市地重劃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顏小姐
聯絡電話
(06)2991111#1539
傳真號碼
(06)2982786
電子郵件信箱
mifee@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7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8 10: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B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情形: (1)團隊成員中之地政、測量專業人員,應符合「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部分業務作業要點」規定,並檢附證明文件。 (2)測量技師及不動產估價師執業執照與證書影本。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0份 ■分包廠商同意書。(如有分包廠商,應檢附)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餘規定詳如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市地重劃成果報告書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准備查後無其他待解決事項之60日止。 ■其他:履約各工作事項,經機關通知函文載明期限者,以該期限為準,若無載明期限者,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之第60日曆天內提送履約各工作事項成果至機關。若提送成果需修正,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之第15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後成果至機關。上開各通知日係指機關發文日期起算,而廠商提送成果以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收文章日期為止計算。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規定) 二、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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