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and0304@mail.tai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B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可提供本案具有履約能力之合法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附加說明
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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