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LM114082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臺南市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延續案)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決標日:114/09/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37.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95.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000#6245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000#6245
傳真號碼 (06)2982786
電子郵件信箱 chageaska@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主要執行由甲方依需求指定各工程案件之設計監造工作、工作說明書及其他契約所約定之事項,以原契約條件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決標日後至114年12月31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以公告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6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補助金額 6,391,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5 10: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70499台南成功路郵局23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分案工程驗收合格日止(機關得通知派工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基本資格: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技術服務,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 本案部分涉及結構安全,計畫參與人應至少有一人具有技師資格:投標廠商非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之公司,未聘有技師者應取得技師參與計畫同意書。本工程設計監造所需簽證費用皆已含在契約內。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廠商依技師法加入技師公會之證明(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設計監造之承做證明文件,如載有工程名稱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三、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領標網站為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本案採固定費率給付。 五、本案採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上限為3家,依評選結果及評選須知規定,並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決標。如優勝廠商家數為3家時,序位最先者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37%,次者承攬33%,再次者承攬30%;如優勝廠商家數為2家時,序位最先者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55%,次者承攬45%;如優勝廠商家數為1家時,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10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臺南市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延續案)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採購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7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000#6245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000#6245
傳真號碼
(06)2982786
電子郵件信箱
chageaska@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主要執行由甲方依需求指定各工程案件之設計監造工作、工作說明書及其他契約所約定之事項,以原契約條件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決標日後至114年12月31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以公告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6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補助金額
6,391,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5 10: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70499台南成功路郵局23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分案工程驗收合格日止(機關得通知派工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基本資格: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技術服務,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 本案部分涉及結構安全,計畫參與人應至少有一人具有技師資格:投標廠商非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之公司,未聘有技師者應取得技師參與計畫同意書。本工程設計監造所需簽證費用皆已含在契約內。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廠商依技師法加入技師公會之證明(科別:土木、結構或水利)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設計監造之承做證明文件,如載有工程名稱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三、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領標網站為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本案採固定費率給付。 五、本案採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上限為3家,依評選結果及評選須知規定,並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決標。如優勝廠商家數為3家時,序位最先者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37%,次者承攬33%,再次者承攬30%;如優勝廠商家數為2家時,序位最先者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55%,次者承攬45%;如優勝廠商家數為1家時,承攬本案工程預算總金額之10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臺南市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延續案)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採購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7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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