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f4637@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D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履約期限
依服務需求規範書肆、項下各階段工作項目與時程一覽表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具「土地估價」、「資訊」、「統計」、「不動產」等相關營業或研究項目/系所、中心:(a)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具I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或Z 其他未分類業) (b)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 (c)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B■廠商納稅證明或團體組織之結算申報書。
C■財團法人登記證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組織章程。
D■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3、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單價分析表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8 份。(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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