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suanyaxd@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D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無。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提供中文型錄以供審查,規格部份請以色筆標示及註明規格之項次,以作為審標之依據。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