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LM1091007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圖重測及三圖套疊工作宣導品採購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決標日:109/10/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宥盈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8,000
原始預算
$ 388,000
底價金額
$ 380,000
決標折數
73.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代碼 3.95.1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231#6675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測量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231#6675
傳真號碼 (06)6355430
電子郵件信箱 57881@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10/13
原公告日 109/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15 17:00
開標時間 109/10/16 11: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A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5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無。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由招標機關視個案需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內容擇定。廠商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提供中文型錄以供審查,規格部份請以色筆標示及註明規格之項次,以作為審標之依據。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因原限定僅限台灣製造,其條件過於嚴苛可能致廠商無意投標,故允許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歐美地區,並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詳如投標須知。 2、修正規格說明書之宣導印製字樣第1點規定。因原文意模糊,故進行修正。詳如修正後規格說明書。 二、因投標文件業已修正,考量廠商備標需求,故延長3天等標期。 三、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231#6675
機關代碼
3.95.16
單位名稱
測量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6)6322231#6675
傳真號碼
(06)6355430
電子郵件信箱
57881@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10/13
原公告日
109/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15 17:00
開標時間
109/10/16 11: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A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5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無。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由招標機關視個案需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內容擇定。廠商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提供中文型錄以供審查,規格部份請以色筆標示及註明規格之項次,以作為審標之依據。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因原限定僅限台灣製造,其條件過於嚴苛可能致廠商無意投標,故允許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歐美地區,並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詳如投標須知。 2、修正規格說明書之宣導印製字樣第1點規定。因原文意模糊,故進行修正。詳如修正後規格說明書。 二、因投標文件業已修正,考量廠商備標需求,故延長3天等標期。 三、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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