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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除了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永康崑大路、怡中、仁德市地重劃範圍內外,包含該等重劃範圍與既有設施(如道路等)銜接、辦理土方來源處之工址調查、測量、疏濬申請等計畫及及其他配合作業,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除可歸責於乙方因素外,其所增加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費用,依契約”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規定支付,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大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履約期限
由機關正式公文通知後開始履約之日起至工程決算完成止(預估4.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具備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別技師執業執照,負責本案工程之設計監造工作。
2.其他專業人力應包含水利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大地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及測量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等,本目人力資格得由分包廠商出具同意書辦理。
3.投標廠商皆需符合本款第1~2目之資格。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依法設立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完成或承攬截至投標日前五年內單次勞務契約金額不低於17,180,662元(含稅),或五年內累計勞務契約金額不低於42,951,654元(含稅)之區段徵收工程、市地重劃工程、雜項執照工程、園區開發(包含科學園區或工業區等)或其他市鎮開發工程規劃設計暨監造相關經驗之業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修正內容
1.評選須知第一點(一)1.(1)...提出初步規劃設計構想方案」(2)....排水方案、工程採購策略、監造人力配置、既有管線遷移、土方平衡、與臨近地區如何銜接及配合其他(如配合政府政策方向辦理方案等)之執行過程中可能遭遇問題(含其解決方案);及評選須知第四點:評選項目表格內容配合調整。
2.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第六項現場監造工作第(二)款第1目『「臺南市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工程」、「臺南市永康崑大路市地重劃工程」、「臺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合併發包工程」第(2)點「駐地專任監造工程師2人,...,如三案合併發包金額達5億元以上時,駐地專任監造工程師改為3人。』、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第六項現場監造工作第(二)款第2目『7.倘三案無法合併發包時,其各標(其中兩案合併一標或三案獨自發包)駐地專任監造工程師人數依下列發包金額計算,(駐地安全衛生工程師每標1人並得由監造工程師兼任,駐地專任監造主任三案1人):(1)2億元以下:至少1人。(2)2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至少2人。(3)5億元以上未達10億元:至少3人。(4)10億元以上:至少4人。(5)超過10億以上,每超過5億元增派1人。(6)上開人數不含行政人員,甲方得視實際情形,要求乙方派駐行政人員1人,負責溝通連繫、文書行政等工作。』。
3.契約第二條第七項第(十六)款『(十六)本工程各標案,除「仁德市地重劃工程」外,其餘各案如甲方參選「公共工程金質獎」(報名費:無)、「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報名費:無)、「國家卓越建設獎」(報名費:10萬元)等相關競賽,其相關參賽相關文件製作及報名費用(參選設計部分競賽費用)已含於本案預算內...。』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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