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1106 已決標公告

115至116年度清潔隊保全系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1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0,000
原始預算
$ 1,998,000
底價金額
$ 1,9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怡君
聯絡電話 (06)2686660#3302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淨家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劉怡君
聯絡電話 (06)2686660#3302
傳真號碼 (06)2686635
電子郵件信箱 10569@mail.tn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履約過程,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依相同條件,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地點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因預算不足機關得依財源狀況終止本契約,並不補償廠商之損失。 後續擴充期間:116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09: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履約爭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書規定及本公告附加說明(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I901011保全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後續擴充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履約過程,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依相同條件,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地點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因預算不足機關得依財源狀況終止本契約,並不補償廠商之損失。 後續擴充期間:116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後續擴充金額:666,000元。 後續擴充地點:依契約地點履約。 7.履約期限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前完成保全系統設置、查驗、測試及上線,並發文檢附資料(開通通報及履約地點防護區域圖)通知機關保全服務開始,履約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以日曆天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怡君
聯絡電話
(06)2686660#3302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淨家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劉怡君
聯絡電話
(06)2686660#3302
傳真號碼
(06)2686635
電子郵件信箱
10569@mail.tn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9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履約過程,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依相同條件,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地點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因預算不足機關得依財源狀況終止本契約,並不補償廠商之損失。 後續擴充期間:116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09: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履約爭議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書規定及本公告附加說明(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I901011保全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後續擴充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履約過程,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依相同條件,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地點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因預算不足機關得依財源狀況終止本契約,並不補償廠商之損失。 後續擴充期間:116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後續擴充金額:666,000元。 後續擴充地點:依契約地點履約。 7.履約期限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前完成保全系統設置、查驗、測試及上線,並發文檢附資料(開通通報及履約地點防護區域圖)通知機關保全服務開始,履約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以日曆天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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