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010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新營區及鄰近區清潔隊清潔車輛機具輪胎維修更換(開口契約)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0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隆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87,600
原始預算
$ 12,400,000
底價金額
$ 11,408,000
決標折數
81.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1 - 橡膠輪胎和內胎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段義興
聯絡電話 (06)6572813#2334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淨家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段義興
聯絡電話 (06)6572813#2334
傳真號碼 (06)6564106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tuan@mail.tn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6 09:00
開標時間 114/02/06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2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經費用罄。(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修理業(JA0101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車胎批發業(F11405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車胎零售業(F214050)或具提供汽車各式零組件及維護修理能力之相關業者。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本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業於113年12月29日簽准招標文件,並採用當時最新版本之財物契約範本(版本日期:112年11月23日),考量本案未及於114年1月1日起開始履約,與原案(履約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已出現空窗期,為加速辦理招標作業爰未再更新最新版本之財物契約範本(版本日期:113年12月26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段義興
聯絡電話
(06)6572813#2334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淨家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段義興
聯絡電話
(06)6572813#2334
傳真號碼
(06)6564106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tuan@mail.tn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6 09:00
開標時間
114/02/06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2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經費用罄。(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修理業(JA0101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車胎批發業(F11405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車胎零售業(F214050)或具提供汽車各式零組件及維護修理能力之相關業者。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本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業於113年12月29日簽准招標文件,並採用當時最新版本之財物契約範本(版本日期:112年11月23日),考量本案未及於114年1月1日起開始履約,與原案(履約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已出現空窗期,為加速辦理招標作業爰未再更新最新版本之財物契約範本(版本日期:113年12月26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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