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電子郵件信箱
hi117271@mail.tne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期間:自機關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後續依環保署規定,視需求得延長之。
擴充之金額:依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擴充之數量(項目):感測器之電費、巡檢、校正、維護、更新汰換、數據分析或與計畫工作內容有關之工作,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禮堂(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依法設立之公司,所營事業包含第一類電信事業(G90101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環保服務業(J101) 、資訊服務業(I301)及儀器及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等至少其中1項之相關公司。
(1-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所稱共同投標係指異業共同投標,各別廠商應至少符合前點(1-1)所列基本資格其中1項,且組成至少需有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並符合前點(1-1)所列基本資格條件者,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另廠商如同時兼具前點(1-1)所列之各種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本案經主辦單位退回檢討後修正完畢,重新以第二次/以後招標狀態上網公告,修正處為工作內容說明書、單價分析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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