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3011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南市垃圾焚化廠底渣處理計畫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6/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355,000
原始預算
$ 101,419,200
底價金額
$ 96,35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昱龍
聯絡電話 (06)2686751#311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陳昱龍
聯絡電話 (06)2686751#311
傳真號碼 (06)2882102
電子郵件信箱 mia216@mail.tn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1,419,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06年度臺南市垃圾焚化廠底渣處理計畫」。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契約執行期間,廠商未發生依本契約可歸責於廠商之終止或解除契約事由,或未因執行本計畫致違反相關環保法令者,得經雙方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採購。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後續擴充採購於本契約屆滿後,以原契約條件續約計價,並以延長3個月或擴充採購金額與原採購金額之總額達新臺幣:101,419,200元止,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5,90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3/14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禮堂(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郵政第49-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 廢棄物清理業】、【J101101 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J101110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J101990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合法廠商。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條第(1)項規定之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2)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4,傳真(06)3351422。 2.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另該局自106年1月15日起於永華市政中心4樓庫款支付科1號櫃位新增印花稅櫃檯,可至該櫃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昱龍
聯絡電話
(06)2686751#311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陳昱龍
聯絡電話
(06)2686751#311
傳真號碼
(06)2882102
電子郵件信箱
mia216@mail.tn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1,419,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06年度臺南市垃圾焚化廠底渣處理計畫」。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契約執行期間,廠商未發生依本契約可歸責於廠商之終止或解除契約事由,或未因執行本計畫致違反相關環保法令者,得經雙方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採購。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後續擴充採購於本契約屆滿後,以原契約條件續約計價,並以延長3個月或擴充採購金額與原採購金額之總額達新臺幣:101,419,200元止,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5,904,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3/14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禮堂(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郵政第49-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 廢棄物清理業】、【J101101 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J101110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J101990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合法廠商。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條第(1)項規定之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2)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4,傳真(06)3351422。 2.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另該局自106年1月15日起於永華市政中心4樓庫款支付科1號櫃位新增印花稅櫃檯,可至該櫃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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