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0826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學甲區頂山寮非法棄置桶裝廢棄物場址污染控制緊急應變計畫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5/09/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弘力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05,500
原始預算
$ 2,496,000
底價金額
$ 2,405,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仲亨
聯絡電話 (06)2686751#338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陳仲亨
聯絡電話 (06)2686751#338
傳真號碼 (06)2690219
電子郵件信箱 cch0725@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計畫說明書內所有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履約完成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於不逾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額度增購契約之計畫說明書工作內容,並依契約單價計價,廠商依約施作項目倘已達契約數量,應函文通知機關,由機關決定是否增購,未經機關確核廠商逕行施作數量不予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49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7 09:00
開標時間 105/09/27 14: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之日起6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清除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清理許可證或輔導設置文件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2)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3)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 (06)2994579,傳真:(06)2950218。(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5)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4,傳真(06)3351422。(6)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7)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郵政60000號信箱。(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2. 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仲亨
聯絡電話
(06)2686751#338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陳仲亨
聯絡電話
(06)2686751#338
傳真號碼
(06)2690219
電子郵件信箱
cch0725@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計畫說明書內所有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履約完成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於不逾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額度增購契約之計畫說明書工作內容,並依契約單價計價,廠商依約施作項目倘已達契約數量,應函文通知機關,由機關決定是否增購,未經機關確核廠商逕行施作數量不予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49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7 09:00
開標時間
105/09/27 14: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之日起6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清除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清理許可證或輔導設置文件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或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2)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3)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 (06)2994579,傳真:(06)2950218。(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5)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4,傳真(06)3351422。(6)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7)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郵政60000號信箱。(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2. 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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