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0597@tncghb.gov.tw
標案名稱
113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新方案研發計畫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上班時間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王奕雯,電話06-2679751分機251、傳真06-2698029、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4.投標文件外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請依招標公告之公告時間為準並填寫。5.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除臨櫃、傳真或email至本市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辦理外,還可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自行網路申報開立繳款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名稱
113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新方案研發計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