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216730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臺南市食品安全衛生體系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2/1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95.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惠詒
聯絡電話 (06)2679751#212
機關代碼 3.95.14
單位名稱 食品藥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 張惠詒
聯絡電話 (06)2679751#212
傳真號碼 (06)2682964
電子郵件信箱 a00598@tncg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詳如招標規範,預估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新臺幣350萬元,依原決標價金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1
原公告日 112/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上班時間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03 10: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4: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食品相關科系大專院校或從事食品相關輔導、研究單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大專院校:設有食品、餐飲、餐旅、或營養等相關科系證明。輔導、研究單位:曾承攬政府機關或從事食品業者相關輔導、研究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招標案名補充更正為:「113年度臺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招標文件皆不受影響,煩請廠商留意。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張惠詒,電話06-2679751分機212、傳真06-2682964、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4.投標文件外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請依招標公告之公告時間為準並填寫。 5.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除臨櫃、傳真或email至本市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辦理外,還可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自行網路申報開立繳款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於上班時間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惠詒
聯絡電話
(06)2679751#212
機關代碼
3.95.14
單位名稱
食品藥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
張惠詒
聯絡電話
(06)2679751#212
傳真號碼
(06)2682964
電子郵件信箱
a00598@tncg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詳如招標規範,預估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新臺幣350萬元,依原決標價金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1
原公告日
112/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上班時間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03 10: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4: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食品相關科系大專院校或從事食品相關輔導、研究單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大專院校:設有食品、餐飲、餐旅、或營養等相關科系證明。輔導、研究單位:曾承攬政府機關或從事食品業者相關輔導、研究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招標案名補充更正為:「113年度臺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招標文件皆不受影響,煩請廠商留意。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張惠詒,電話06-2679751分機212、傳真06-2682964、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4.投標文件外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請依招標公告之公告時間為準並填寫。 5.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除臨櫃、傳真或email至本市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辦理外,還可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自行網路申報開立繳款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止,於上班時間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