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23004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新營區、鹽水區、柳營區、官田區衛生所耐震補強工程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6/09/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振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72,000
原始預算
$ 8,971,348
底價金額
$ 8,700,000
決標折數
97.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95.1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2679751#103
機關代碼 3.95.14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 秘書室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2679751#103
傳真號碼 (06)3351581
電子郵件信箱 gao23@tncghb.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12300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出納現金不具名繳交新台幣300元整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9 17:00
開標時間 ,請依招標公告之公告時間為準並填寫。 5.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工程及 勞務採購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6.修改履約期限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規定,土木包工業請勿投標本工程採購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電話:06-2679751#103、傳真:06-3351581、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 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林森路一段418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 辦公室(一樓)秘書室收發(臺南市林森路一段418號)。 4.投標文件外標封
截止投標_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2679751#103
機關代碼
3.95.14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
秘書室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2679751#103
傳真號碼
(06)3351581
電子郵件信箱
gao23@tncghb.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123004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出納現金不具名繳交新台幣300元整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19 17:00
開標時間
,請依招標公告之公告時間為準並填寫。 5.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工程及 勞務採購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6.修改履約期限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規定,土木包工業請勿投標本工程採購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電話:06-2679751#103、傳真:06-3351581、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 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林森路一段418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 辦公室(一樓)秘書室收發(臺南市林森路一段418號)。 4.投標文件外標封
截止投標_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1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