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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單價分析內容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增購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3,5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本局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本局收文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並函報本局辦理驗收事宜。租用期限自115年4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止,為期7個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J502020 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2.開標日遇天災或事故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開標時段辦理,開標地點如有異動則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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