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11B 已截止

111年度核心暨邊際交換器汰換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日:111/04/18 截止日:111/04/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527,000

押標金
$ 126,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4/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5.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仁鴻
聯絡電話 (06)6326646
機關代碼 3.95.1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聯絡人 張仁鴻
聯絡電話 (06)6326646
傳真號碼 (06)6330832
電子郵件信箱 c3124@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就本專案廠商在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硬體設備,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以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範圍內,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0:3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2樓勤務指揮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安裝建置於本局所指定單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登記類別需與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細類項目「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及小類項目「I301資訊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詳如需求規範。 2、廠商執行專案應成立工作小組3至5人,需於決標次日起10個日曆天提供工作成員名單暨成員在職、勞保證明文件(至少1年)及持有下列專業認證文件(影本文件請確認與正本無誤並簽名),可1人同時有2種以上認證。 3、本專案新購設備自驗收合格日起,硬體須提供代理商或經銷商原廠1年保固。當各項設備或軟體故障時,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後,2小時之內到府,並於4小時內將該設備回復正常運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仁鴻
聯絡電話
(06)6326646
機關代碼
3.95.1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聯絡人
張仁鴻
聯絡電話
(06)6326646
傳真號碼
(06)6330832
電子郵件信箱
c3124@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就本專案廠商在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硬體設備,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以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範圍內,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6 10:3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2樓勤務指揮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安裝建置於本局所指定單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登記類別需與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細類項目「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及小類項目「I301資訊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詳如需求規範。 2、廠商執行專案應成立工作小組3至5人,需於決標次日起10個日曆天提供工作成員名單暨成員在職、勞保證明文件(至少1年)及持有下列專業認證文件(影本文件請確認與正本無誤並簽名),可1人同時有2種以上認證。 3、本專案新購設備自驗收合格日起,硬體須提供代理商或經銷商原廠1年保固。當各項設備或軟體故障時,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後,2小時之內到府,並於4小時內將該設備回復正常運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0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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