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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工程期間於原有採購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南寧街144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合格並同時具有合格之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以下均須檢附):
(1) 營業許可證書
(2) 專任承裝技工應至少2人(含受僱證明)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下均須檢附):
(1) 營業許可證書
(2) 專任技術員1人及專任技工3人以上(含受僱證明)
*備註:自來水管承裝商仍須符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第10條相關規定,始得辦理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業務。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露天開挖作業主管資格證照(含受僱證明)
(2) 擋土支撐作業主管資格證照(含受僱證明)
(3) 缺氧作業主管資格證照(含受僱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