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ig61028@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7樓開標室(永華行政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郵局第62-9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標單室(永華行政中心)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工程竣工完成移轉程序止(預估3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工作團隊(財務、建築專業人員、工程管理、法律專業顧問各1名)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參與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相關經歷等證明文件等),擇一檢附。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開標程序
:上午10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或辦理減價。
1.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http://net.tax.nat.gov.tw),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4.本案投標廠商不得同時為本促參案件民間機構之關係企業、協力廠商、履約管理顧問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且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亦不得同時為民間機構之負責人或合夥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