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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108年臺南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計畫。 。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 (一)契約期末評鑑分數達80分以上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得以後續 擴充1次,期間以1年為限。
(二)後續擴充採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後續擴充1次,金額新臺幣635萬8,120元整,若109年未獲補助則不予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開標室(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永華市政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郵局第62-9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標單室(永華行政中心)
履約期限
108 年1月1日至108 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立案之婦女福利機構、新住(移)民福利機構、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福利團體。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30分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檢舉信箱:台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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