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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擴充之項目: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服務方案
2.保留擴充之期間:經機關於委託期間屆滿前召開年終評鑑,評鑑分數達80分以上,得保留後續採購權利,後續擴充1次,每年1次為限(採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
3.保留擴充之金額:5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6樓(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6樓(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A.財團法人社會福利、醫療機構、慈善事業、宗教、文教基金會、立案之社會團體、學術團體、社工師公會等,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
B.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心理治療所、心理諮商所。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心理治療所、心理諮商所:主管機關核發開業證明、負責人之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執業執照、最新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扣繳統一編號。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醫療機構、慈善事業、宗教、文教基金會;立案之社會團體、學術團體、社工師公會: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組織章程或規章。
2.工程、勞務採購「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