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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績擴充至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項目):上限金額: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上新臺幣30萬元範圍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1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1)依法登記開業之測量技師事務所。
(1-2)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
(1-3)測繪業(EZ08011)。
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點之1。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件領取⽅式及地點 :
1.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採購網)。
其他:開標程序
:下午3時審查證件。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貼印花。
3.因颱⾵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期限及開標⽇期延期處理⽅式請詳⾒投標須知。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後續擴充: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績擴充至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項目):上限金額: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上新臺幣30萬元範圍內。
4.後續擴充期間上限:以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0日止
【1141128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案重新上傳第10項總表及詳細價目表,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延期至114年12月9日中午12點截標,同日下午3點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務局公園管理科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