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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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A.1.2.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a.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b.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煥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2)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在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858萬3,480元整範圍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自勞務決標日起至全數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驗收結算證明書辦理用印完畢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詳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2.營業範圍涵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者。詳投標須知第33點、第33點之1及第40點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開標程序
:下午3時整審查投標文件。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6份。(完全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份數不足依評選須知規定)。
6.本案招標文件提供「山上工業區直達南科西拉雅大道新闢道路可行性評估」。
其他:113年12月12日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案重新上傳修正後之「投標須知」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稿本」,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使用。
2.本案如期於113年12月24日中午12點截標,同日下午3點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