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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31.9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於本案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上限。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搬遷完畢後90日為止詳契約書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特定資格:相當經驗或實績
特定資格證明文件:應出具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完成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建築工程之規畫設計、監造勞務契約工作之採購機關(構)開立之勞務驗收或實績證明,其單次勞務契約結算總價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6,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40,244,954元。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下午3時審查證件、下午4時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
2.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 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107年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更正公告:
本案經廠商反應原公告招標文件之契約樣稿及評選須 知有需修正或釐清,今已針對反應意見說明並修正完成(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另新增網寮北營區及平實營區R7基地地籍圖、現有臺南榮家建築配置圖說及面積計算表,特此公告,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使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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