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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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以契約訂定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各區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各區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合計,各區分別加上新台幣4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室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資格審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履約期限
自勞務決標日起至全數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驗收結算證明書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開標程序
:下午2時審查證件、下午4時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5.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分區分別印製15份。6.本契約為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預估各區採購金額上限為3,188,380元。7.議價標單部分,如僅投一區則須附該區議價標單,如第一區及第二區皆投則須附兩區議價標單。未依規定辦理者,為不合格標。8.本案為複數決標(依評選會議評選結果取得優勝廠商序位名次【平均總評分達75分且半數(含)以上評選委員評分達75分】,並依第一區、第二區之順序及各區評選序位名次依序辦理議價決標。但單一廠商以得標一區為限。9.標案名稱:106年度臺南市37區轄內公園(綠地)新建暨綠美化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開口契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06年度臺南市轄內公園(綠地)新建暨綠美化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開口契約)-(第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