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408052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政府114年丹娜絲颱風弱勢戶房屋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4/08/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琳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00,000
原始預算
$ 14,130,000
底價金額
$ 14,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95.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95.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科二股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
聯絡人 劉英君
聯絡電話 (06) 6322231 #6427
傳真號碼 (06) 6333937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8/15 15: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發生緊急事故日期 114/07/28
本採購案簽准日期 114/08/1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左鎮區,臺南市-官田區,臺南市-麻豆區,臺南市-佳里區,臺南市-西港區,臺南市-七股區,臺南市-將軍區,臺南市-學甲區,臺南市-北門區,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後壁區,臺南市-白河區,臺南市-東山區,臺南市-六甲區,臺南市-下營區,臺南市-柳營區,臺南市-鹽水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94126713
廠商名稱 慶琳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綜丙C字第C01814-000號
廠商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福祥街56巷16號1樓
廠商電話 (07) 7248374
決標金額 14,10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8/15 - 115/03/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臺南市政府114年丹娜絲颱風弱勢戶房屋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慶琳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120,000元
底價金額 14,1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4,100,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8/15
決標公告日期 114/08/18
契約編號 111408052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4,100,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以預算金額新台幣1,413萬元整為契約金額上限。(本案為開口契約,以各項施工單價乘以數量之總金額而定,包括工程品質管理費、保險費、交通安全設施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費、利潤雜費、加值營業稅等,詳如契約詳細價目表。)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95.1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工程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臺南市七股區、下營區、六甲區、北門區、白河區、西港區、佳里區、東山區、後壁區、柳營區、將軍區、麻豆區、新營區、學甲區、鹽水區、官田區、安南區、左鎮區及甲方指定之地點 *0706丹娜絲中度颱風由台灣海峽南部北上並於嘉義縣布袋鎮登陸,未有中央山脈屏障,帶來16級劇烈強陣風,造成本市17個區域成重災區,再加上0728西南氣流豪雨來襲,7天內帶來短延時強降雨,總雨量超過2000毫米,使得原已遭受風災侵襲之房舍受損更加嚴重,行政院特成立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前進指揮所於114年8月5日宣布:「弱勢戶的受災民宅修繕經費,由政府全額負擔」,8月5日宣布由政府負責修繕,且前述災情已導致房屋受損,若不及時修繕恐對受災戶造成嚴重影響。是以,修繕房屋已刻不容緩以致於有其時效性及緊急性,其情形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因此,擬依採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辦理採購,以縮短採購作業流程。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95.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科二股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
聯絡人
劉英君
聯絡電話
(06) 6322231 #6427
傳真號碼
(06) 6333937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8/15 15:00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發生緊急事故日期
114/07/28
本採購案簽准日期
114/08/1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左鎮區,臺南市-官田區,臺南市-麻豆區,臺南市-佳里區,臺南市-西港區,臺南市-七股區,臺南市-將軍區,臺南市-學甲區,臺南市-北門區,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後壁區,臺南市-白河區,臺南市-東山區,臺南市-六甲區,臺南市-下營區,臺南市-柳營區,臺南市-鹽水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94126713
廠商名稱
慶琳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綜丙C字第C01814-000號
廠商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福祥街56巷16號1樓
廠商電話
(07) 7248374
決標金額
14,10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8/15 - 115/03/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臺南市政府114年丹娜絲颱風弱勢戶房屋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慶琳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120,000元
底價金額
14,1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4,100,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8/15
決標公告日期
114/08/18
契約編號
111408052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4,100,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以預算金額新台幣1,413萬元整為契約金額上限。(本案為開口契約,以各項施工單價乘以數量之總金額而定,包括工程品質管理費、保險費、交通安全設施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費、利潤雜費、加值營業稅等,詳如契約詳細價目表。)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95.1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工程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臺南市七股區、下營區、六甲區、北門區、白河區、西港區、佳里區、東山區、後壁區、柳營區、將軍區、麻豆區、新營區、學甲區、鹽水區、官田區、安南區、左鎮區及甲方指定之地點 *0706丹娜絲中度颱風由台灣海峽南部北上並於嘉義縣布袋鎮登陸,未有中央山脈屏障,帶來16級劇烈強陣風,造成本市17個區域成重災區,再加上0728西南氣流豪雨來襲,7天內帶來短延時強降雨,總雨量超過2000毫米,使得原已遭受風災侵襲之房舍受損更加嚴重,行政院特成立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前進指揮所於114年8月5日宣布:「弱勢戶的受災民宅修繕經費,由政府全額負擔」,8月5日宣布由政府負責修繕,且前述災情已導致房屋受損,若不及時修繕恐對受災戶造成嚴重影響。是以,修繕房屋已刻不容緩以致於有其時效性及緊急性,其情形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因此,擬依採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辦理採購,以縮短採購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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