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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為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8,493,000元整。
補助機關
A.13.6.16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資格審查)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00日曆天內竣工...各工程詳契約第7條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5.投標廠商請檢附工程企劃書1式15份(完全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份數不足依評選須知規定)。6.本案橋梁跨距約49公尺,故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訂定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二工務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