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90501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南市政府入侵偵測防禦系統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品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0,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5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3.95.100.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8741
機關代碼 3.95.100.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8741
傳真號碼 (06)2985569
電子郵件信箱 chhung@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9 09:00
開標時間 109/06/09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提供曾完成維護本招標標的供應或承作之證明,如採購契約書、產品授權書或付款證明等足以證明投標廠商具本招標標的承作能力。 三、應檢附之投標文件: 1.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2.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3.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4.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廠商保密協定書。 9.廠商稽核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 2.押標金為新臺幣:80,000元。 3.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4.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00.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8741
機關代碼
3.95.100.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8741
傳真號碼
(06)2985569
電子郵件信箱
chhung@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9 09:00
開標時間
109/06/09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提供曾完成維護本招標標的供應或承作之證明,如採購契約書、產品授權書或付款證明等足以證明投標廠商具本招標標的承作能力。 三、應檢附之投標文件: 1.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2.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3.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4.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廠商保密協定書。 9.廠商稽核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 2.押標金為新臺幣:80,000元。 3.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4.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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