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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4.提出標的物之型錄及環保標章之證明影本
附加說明
一、分批交貨之期限:
1.第1次:廠商應於自簽約日起45天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6台之供應。
2.第2次:廠商應於自簽約日起至106年09月22日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剩餘台數之供應。
二、驗收
1.第1次:於簽約日起45日以內廠商應繳交標的物6台個人電腦,送機關驗收合格。
2.第2次:廠商應於自簽約日起至106年09月22日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剩餘個人電腦台數送機關驗收合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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