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電子郵件信箱
ha0395@mail.hakk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消防設備或相關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或由本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首頁/採購資訊」下載。本會不另提供紙本申領。
2.參加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會所發之文件,俾明瞭一切有關事項;有關本案規範內容,請洽詢業務單位,電話:(02)89956988-分機586秘書室李小姐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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