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電子郵件信箱
ha0252@mail.hakka.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履約良好,機關得洽該廠商辦理後續擴充議價採購,履約期限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38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會採購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需具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Z12人力派遣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提供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
附加說明
1.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或由本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首頁/採購資訊」下載。本會不另提供紙本申領。
2.參加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會所發之文件,俾明瞭一切有關事項;有關本案規範內容,請洽詢業務單位,電話:(02)89956988-分機584,秘書室張世穎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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